省城西区旅游行业企业戴金箍 7种违法行为将受罚

  青海新闻网讯 5月20日,西宁市城西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旅游旺季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辖区60家旅游行业企业代表参会,并领到告诫函。

  城西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告诫函中明确指出,经营者在旅游旺季应依法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不得有以下7种违法行为:

  ●擅自制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的商品和服务;超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价格;不执行、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不分解可分解的收费项目,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

  ●违规收取服务费、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包间(厢)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费用。

  ●通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

  ●服务收费不使用服务价目表,标示内容不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蒙骗消费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借旅游旺季乱涨价、乱收费、价格虚高的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严肃查处。此外,城西区价格主管部门将组成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小组,从5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将着重对辖区内向消费者提供餐饮等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酒店、餐馆、酒吧等检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

  市民在外出游玩时如遇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价格举报电话是全国联网24小时开通,市民可随时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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